(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建立任务台账,及时总结政务诚信建设情况。各部门要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加强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将信用建设作为改进政风行风的重要内容和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效抓手,建立健全业务规范和督导机制,组织做好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等工作,将信用核查、信用监管、信用奖惩措施嵌入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中,并积极推广使用第三方信用评估报告,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和监管水平。(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三)加快政策制度建设。推动研究制订政务诚信建设地方性政策制度。各部门要围绕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守信践诺、公务员诚信建设、政务诚信评价等制订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市发展改革局、市法制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发展改革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将政务系统诚信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当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时跟踪掌握落实情况,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政务诚信建设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